最新公告
南平市延平區(qū)人民路81號1-2層及8層房產整體轉讓
受企業(yè)委托,現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格:
轉讓標的位于南平市人民路81號,為混合結構,建成于1992年。權證齊全,房產證中登記房產所有權人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用途為辦公,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土地類型 |
標的名稱 |
建筑面積 (㎡) |
土地面積 (㎡) |
房屋所有權證號 |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
掛牌價格(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房屋狀態(tài) |
出讓 |
南平市延平區(qū)人民路81號1-2層及8層房產(整體) |
782.65 |
160.40 |
南房權證字第201107287號 |
南國用(2003)第09531號 |
1203.71 |
100 |
轉讓方 自用 |
二、競買人(受讓方)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
3、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之日起(即競價結束當日)的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受讓方須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讓標的在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營業(yè)稅(包括代征稅收)、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xù)費等〕由受讓方承擔;
3、房產移交日前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有線)、網絡、物業(yè)管理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并于實物移交當日結清,而實物移交后由受讓方承擔。上述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開戶或過戶費用由受讓方辦理并承擔;
4、其他交易條件以《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四、特別提示:
1、標的以現狀轉讓,上述基本情況僅供參考,標的質量及數量等參數及實際狀況以現場看樣為準。若相關標的情況參數與實際有誤,轉讓價格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在辦理權證變更后的面積與原《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面積有出入,確權面積以相關部門確認為準;
2、競買人參加房產競買應當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政府的房產政策,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競買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擔對政策了解不細致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身參加競價和受讓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3、標的轉讓過程中轉讓方、交易組織方及其工作人員向競買人、受讓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買人、受讓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4、轉讓標的中1-2層部分房產后側的轉讓方自行搭建房屋部分以及房產地下室部分因歷史原因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現均由轉讓方管理使用。受讓方競得上述轉讓標的的受讓權后該部分可由受讓方使用,但不得以該部分無法取得產權證為由,拒簽成交材料、《房地產買賣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在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該部分并簽署《交割確認書》后,受讓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該部分無法取得產權證等任何與該部分相關的任何事由向轉讓方主張任何權利;
5、轉讓標的后側轉讓方自行搭建房屋部分無法取得產權證,競買人須自行評估相應的交易風險,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競買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擔相應交易風險,并愿對自身參加競價和受讓的行為負完全責任。若相關政府部門、行政執(zhí)法部門要求對該簡易房予以拆除或整改,競買人應無條件配合,競買人不得以此要求調整價格、主張違約賠償、主張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
6、轉受讓雙方應在相關文件資料準備齊全后的5個工作日內,共同到相關房產證登記機構開始辦理房產證變更過戶手續(xù)。轉讓方在受讓方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并收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發(fā)出的《交割通知書》后通知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并提供相關文件給受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若受讓方在收到轉讓方關于辦理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通知起10個工作日內未去相關部門辦理即受讓方視為違約,轉讓方有權要求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提前劃轉交易價款。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在接到轉讓方劃款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
五、公告期限: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15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3年3月17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交易方式:網絡競價。
七、競價保證金:詳見“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格”。
八、聯系人:張先生、阮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系電話: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聯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